根据《2025年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招生录取情况,2025年我院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
一、接收调剂专业
035101(02)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2(02)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二、调剂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对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及初试成绩的要求详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三、调剂流程
(一)正式报名
所有拟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需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调剂条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院调剂专业的,一律不予调剂复试。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拟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我院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保持一致,即计划于4月8日开通,开通时间12小时以上。我院登陆研招网,审核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二)复试通知
我院将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若考生逾期未做明确答复,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复试时间为4月11日,复试地点为郑州大学新校区法学院办公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法律硕士各专业复试考生,须于4月11日前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的电子版,将下列资料扫描件整合在一个单独的PDF文件内,发送至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邮箱zzdxfxyanzhao@163.com,邮件标题以“报考专业+姓名+手机号”命名,例:“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张三+13803718888”。
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资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字);
2、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考生复试前须登录《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具体网址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另行通知,核对个人基本信息,下载打印《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凭该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3、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应届考生);
4、往届考生需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同时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认证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6、能证明考生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的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和科研成果;
7、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8、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和郑州大学招生简章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主要内容及权重
1、复试内容:
法律硕士复试成绩=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综合能力考核(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满分100分。
复试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专业能力。其中综合能力包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学习成绩、英语六级或雅思、托福成绩等,以及各类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等。
跨专业报考法学学士学位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需进行加试。各专业复试具体科目内容详见2025年度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英语面试与专业面试分组进行。
2、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3、复试总成绩、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六)遴选原则
1、考生初试成绩不得低于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
2、在综合考量考生初试成绩、学业成绩、科研能力、法律知识应用能力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七)待录取通知
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我院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如考生逾期未做明确答复,我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八)其他说明
本通知中相关规定,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解释。
1、考生复试时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所有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我院官网公告《2025年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3、调剂考生原则上仅允许调剂至我校一个院系(专业)参加复试,如还需参加其他院系(专业)的复试务必告知第一调剂复试院系并征得同意,否则无法进入第二调剂报考院系复试名单,不能参加其复试。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781286
联系邮箱:zzdxfxyanzhao@163.com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25年4月7日